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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关于做好2021年后勤委派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作者:rsb发布者:师资队伍发布时间:2021-12-18

                各学院、各部门:

                根据后勤集团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2021年后勤委派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一、考核范围

                20211231日在职的后勤委派人员。

                二、考核内容及等次

                根据岗位职责、工作任务等进行全面考核,着重考核教职工思想素质、工作绩效、师德师风、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,写出评语并确定考核等次。

                考核结果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优秀比例须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%以内,良好比例控制在30%以内。考核优秀、良好的人员享受相关待遇。

                三、考核组织

                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。学院成立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部,负责考核过程中的测评、统计、汇总、存档等工作。

                用人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年度工作表现情况,进行考核推荐并排序。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各用人单位推荐意见,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级。

                四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                 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年度考核奖和是否续聘的依据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单位可根据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。

                五、考核程序

                (一)根据后勤集团要求,教职工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(见附件)。考核表纸质稿于20211222日(周三)前交至各学院、部门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各学院、部门及所属党支部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,对教职工年度综合表现进行全面、充分评议后,填写考核意见,并将考核材料及时交至相关考核单位

                (三)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具体考核工作,考核过程中要求广泛征求岗位所面向服务对象的意见,并于20211226日(周日)中午12:00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、考核实施方案、《年度考核表》(含考核单位排序结果,要求有关人员签字、盖章)送至人事部。

                (四)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评审,最终确定考核等级,并公示3个工作日。

                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年度工作的综合评价,涉及教职工切身权益,各学院、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考核工作,确保考核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
                附件:年度考核表.doc



              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

                20211218